晨报记者 赵智妍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来了,又一轮优惠活动也接踵而至。据晨报记者观察,今年各家银行的“双11活动”与往年大同小异,主要包括消费返现、抽奖、自家商城商品打折等,其中还包括信用卡账单分期享受手续费折扣的活动。说到信用卡分期,不少消费者表示“又爱又恨”,分期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分期后的手续费和利息也给自己增加了额外的负担,且很多时候自己的账单被莫名其妙分期了,找银行撤销也十分麻烦。针对信用卡的“过度分期”问题,监管正加强整治。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办理分期业务要看清条款,理性消费,自身也要主动加强对信用卡的了解和管理。
“被分期”情况不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超前消费,对信用卡账单进行分期成了“家常便饭”。但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的信用卡账单经常莫名其妙被分期了。市民陈小姐就对晨报记者表示,此前自己的账单有足够的钱可以直接还款,但突然被自动分期了,产生了高额的手续费。自己联系银行客服取消这个事情,结果被告知取消要交违约金。记者发现,在一些投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都反映了“被分期”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信用卡在开通时就有条款,刷卡消费达到约定金额,便会将该笔业务自动处理成分期业务,很多消费者没有仔细阅读条款,而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详细说明,就会容易有这样的乌龙。还有一些是银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消费者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有折扣,部分消费者在接了电话后稀里糊涂就接受了分期,随后转头自己又忘了。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指出,通常很多人不会仔细阅读条款,而银行工作人员又没有详尽告知相关业务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容易“被坑”,被动选择了分期业务。还有一些银行将关键信息放在不显眼的地方,而持卡人有时忽略查看每月账单的分期费用,这些也都是引发消费纠纷的因素。
监管加强整治相关乱象
面对信用卡的分期乱象,监管层正在加强整治。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到银行要依据客户还款能力合理授信,不得诱导金融消费者盲目借贷、过度超前消费;规范信用卡经营行为,严控单一客户发卡数量和授信额度,规范分期管理,不得通过诱导“过度分期”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防止以卡养卡、以贷还贷,助长过度负债。
今年8月,深圳市消委会针对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两项信用卡分期业务,模拟消费者的消费场景对包括工、农、中、建、交在内的10家银行的官网及手机APP展示的公开信息是否存在信息告知不明晰的情形,先后进行了调查,主要发现三大问题:实际年化费率以及撤销分期、提前还款规定等重要信息披露不完善;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剩余的所有各期手续费,即消费者即便提前还清分期本金,也需负担剩余手续费;存在“免利息”“手续费比例不随分期期数的增长而提高”等引人误解的宣传。随后,有关部门督促10家银行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据悉,目前10家银行已就三大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加强了实际年化费率等重要信息的披露;取消了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剩余所有各期手续费的规定;删除了“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语。
今年7月份,银保监会还对一家股份行作出了通报,通报称,该行为增加信用卡分期业务收入,默认勾选自动分期起始金额,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星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表示,近些年,监管机构对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已显示出趋严态势。
消费者要加强信用卡管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除了银行本身对业务要规范,消费者也要主动加强对信用卡的了解和管理,特别是留意收费、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才能有效减少此类纠纷的产生。
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个体消费者想要有真正的信用卡自由,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受利诱蛊惑,保持良好的个人财务状态,办卡看清条款,理性消费,按时一次性还款。
消委会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应充分理解其收费标准,重点关注银行披露的折算后的实际年化费率,以了解分期业务真实成本。同时,还要特别关注时限、费用等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例如,应仔细阅读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合同条款,综合自身还款能力,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分期业务。必要时,消费者可向银行询问确认,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注意保存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