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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保障标准提高了

制图/潘文健

12月27日,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正式发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标准由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1100元/月增加至不低于1200元/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标准由补足至人均生活费1240元/月增加至1330元/每人每月;特困人员日常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15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730元……2021年,上海的人民群众又获得了不少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在这份标准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都将获得切实提高的美好生活图景。 (记者 沙情奕)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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