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 泉
晨报讯 去年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公安机关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活动,应当悬挂专用号牌,快递、外卖企业应当监督驾驶人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
自去年12月开始,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为方便快递、外卖骑手领取专用号牌,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设了78个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上牌点。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次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前期广而告之宣传基础上,于2022年1月24日起对本市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执法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换发和新车注册登记专用号牌的,可以在“上海交警”APP上进行预约服务,未经线上预约的,“非机动车登记系统”将锁定无法办理,但如果车辆所有人为年满60周岁、身体残疾、孕妇等特殊情形的,可前来现场办理。
单位名下电动自行车核(换)发专用号牌的,则不通过线上预约,以线下交警部门受理的方式进行集中办理,具体事项可提前咨询各区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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