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关注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安心服务承诺再升级——

担心买到高压变电站旁的房子?上海链家保障来了

链家首席运营官 王拥群

签约后发现房子靠近高压变电站,要求解约业主却不退50万元定金;

约定了家具家电归属买方,业主却在物业交割时带走家具家电;

在租赁的房子内发生意外,房东却不愿意承担责任……

2022年11月4日,上海链家再次升级安心服务承诺,让这几种房产交易中的高发风险从此都有了切实保障。

房子靠近高压变电站链家补偿定金损失50万元

林女士(化名)通过上海链家选中了一套二手房,支付定金50万元。

带家人复看后,她发现距离本房100米处有高压变电站(合同中未披露),可能会影响后期居住品质,便提出解约。但业主以客户违约为由不同意返还定金,经上海链家核实协调,双方解约,由上海链家补偿林女士安心保障金50万元。

消费者选择二手房时,除房屋本身状况外,也看重周边存在哪些有可能影响居住品质的不利设施。

事实上,早在2012年,链家就推出“嫌恶设施披露行动”,对二手房小区周围的工厂、垃圾焚烧填埋场等嫌恶设施进行披露,以保障客户对房屋的知情权。

2022年,上海链家再次升级服务,推出“不利设施,签前披露*”的安心服务承诺:经上海链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上海链家会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前披露该房屋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的高压变电站(110kv以上),直线距离1km范围内的公墓/殡仪馆、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直线距离5km范围内正常运行中的机场。若因上海链家未披露上述设施导致客户解约,上海链家根据客户定金损失做相应补偿。

如此一来,就解决了购房者担心买到墓地、机场或高压变电站旁等有不利设施房子的担忧。

因物业交割起争执链家用垫付解决纠纷

郑先生(化名)和戴先生(化名),是因为物业交割时的纠纷拿到上海链家赔垫付的。

郑先生通过上海链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约时合同约定家具家电归属业主。签约后,经买卖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家具家电归属买方郑先生。在后期交易流程中,郑先生与业主发生不快,业主带走家具家电。经上海链家核实后,补偿郑先生安心保障金1.5万元。

而戴先生则是在办理装修手续时,被物业告知房屋有10年的物业费没交,但在物业交割时前业主却提供了物业费缴纳证明。

据前业主反馈,多年前曾跟物业公司达成一致,2005年2月至2014年7月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会进行减免。但此时业主并不能提供减免材料,物业公司也不同意进行减免。最终依据安心服务承诺,上海链家先行垫付他物业费用6万多元。

和房屋周边有无不利设施一样,物业交割也是目前二手房风险和纠纷的高发环节,看似不大却易成纠纷导火索。

为更多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此次上海链家将原有的“物业欠费,先行垫付*”扩充为“物业交割,损失垫付*”,几字之差保障的范围却广了很多。除原来的物业欠费保障外,在签署确认《物业交割清单》后,买方最终未能收到合同约定交割的物品且原业主拒不返还/补充的,上海链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垫付,并与买方继续向原业主进行追讨,最高垫付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

此外,为破解当前租赁市场因意外产生人身受伤及财产损失的痛点,上海链家此次还针对其省心租房屋新增“租住安全,补偿损失*”的安心服务承诺,以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利益。

“上海链家去年升级的十八大安心服务承诺中尚未覆盖到的这几点,从客户痛点和需求出发,我们今年再次升级,加码保障。”链家COO王拥群坦言。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陈亮认为,如何在市场中赢得争先,是每个企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如上海链家这般以提升交易安全和消费者体验为己任的企业,为整个行业树立了标杆。

5年连续升级对症下药解消费者急愁难

可以说,每次升级的安心服务承诺,上海链家都是对症下药。

“不管市场和行业如何变化,我们都坚定地在品质端持续做加法。”作为一家坚守客户至上、品质为先的企业,王拥群表达了对做好安心服务承诺的决心。

这并非是一句空话,链家做的向来比说的更多。根据此次对外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2年10月,上海链家已累计为消费者支付安心保障金10.58亿元,共抵御了53582次交易风险。

可以说,链家用安心服务承诺和“30124”链享无忧客诉体系、“客户座谈会”等举措,有效破解了消费者对企业“投诉无门,解决无力”的弊端,确保以最快时间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风可以吹灭蜡烛,也可以使火越烧越旺。正是做了很多难而正确的事,最终使得“真实、安全、可信赖”成了链家的标志,让链家因此成为大多数人首选的房产经纪公司。

“链家承诺的每一条都是为我们消费者考虑的,也都是能够积极履行的,这样的承诺让人安心。”一位拿到链家赔付款的购房者的感叹,浓缩了上海链家安心服务承诺路的历程。

归根结底,真正打动上海消费者的,是链家一如既往的“安全感”。(万里程)

新闻晨报

 

内 容 版 权 归 新 闻 报 社 所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