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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今起施行

二套改善型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

晨报讯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10月18日起将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见习记者 崔逸星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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