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首席记者 张益维
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涵盖了民事活动的方方面面,这部“社会百科全书”会对未来的司法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上海市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计时俊律师,从实践角度出发,解读了民法典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亮点。
●关于婚前疾病告知
亮点: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计时俊:《婚姻法》规定了“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不能结婚的。而“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更多的是指向“遗传性疾病”,对于隐瞒病情的如间歇性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并没有强制的、限制性的规定,造成了很多人婚后才发现不能共同生活的状况,故民法典草案规定了“婚前病情如实告知”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一年的除斥期间”,从而让婚姻自由的精神得到最大体现。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
亮点: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计时俊:我在日常实践中观察到,婚后三年离婚率比较高,而子女大多在两周岁以内,这些刚过哺乳期的两周岁的孩子与母亲的亲情连接较强,将孩子交给离异的母亲监护,有利于让孩子有更多的安全感,对孩子原生活环境、原生活水平和质量不做重大改变,对孩子成年后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培养有重大意义。
●关于离婚冷静期
亮点: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日渐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维系。为此,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计时俊:这是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法律意义上杜绝“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意义,尊重婚姻的仪式感和神圣感。结婚前通常有一段恋爱时间,离婚也有一段冷静期,这才是对婚姻的尊重。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亮点: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现行婚姻法规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草案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计时俊:民法典草案的规定,不再强调在婚姻中过错的重大与否,只是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原则”上进行把握,体现了法律对弱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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