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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了解法国整个行政体系的优秀教材,作者博采众长,以国际比较的视野,通过众多的案例分析,详细介绍了法国行政体系的运行情况,具体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中央政府部门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机构,并介绍了中央政府部门的创立、组成以及职能。
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类部、部际和次部结构,包括各机构职权划分,机构间相互合作、激励,以及行政机构权力下放的过程。
第三部分论述了行政体系与其追求的行政效率的关系,介绍了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质量、对自身行动监管的效力,以及自我改革的能力。
[作者简介]帕特里克·热拉尔(Patrick Gérard)
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法国巴黎第五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国国家遗产学院理事会理事长、巴黎大区文森市荣誉市长。他有着丰富的政治竞选和行政任职经历,曾经当选南希市议员、文森市议员、巴黎大区议员,2006年起任职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负责起草总统令等重要法律文件,此后曾在司法部、国民教育部等教育和文化领域担任多个行政职务,包括两个部委的秘书长、中央部委的司局长、三个大学区学区长(包括巴黎大学区),以及多个公共研究和教育机构负责人。
王室的六大部门
29.查理九世。查理九世国王首先创立了君主体制下的3个行政“部门”:1561年,将国家财政交由1—2个财务大臣管理;1567年,任命国务秘书西蒙?菲兹统领战争部;1570年,创立皇家内务府,由管理国王行宫、王宫以及神职人员的国务秘书负责。
30.亨利四世。1589年,亨利四世赋予皇家内务府国务秘书一项新的职权,直接管理王国的首都——巴黎,但同时取消了其掌管外交文书的职责。外交文书被移交到了新成立的外交部,由国王任命一名国务秘书担任部门首脑。
31.路易十三。1635年,路易十三创立掌玺大臣公署,任命法国首席大法官(即掌玺大臣,塞吉埃为第一任),负责维护御前会议的正常运行以及掌玺工作。
32.路易十四。最终,路易十四完善了整个政府部门体系。富凯(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初期的财政大臣)失宠后,1661年,路易十四废除财政大臣一职,设立财政审计长;1669年成立海事部,由国务秘书第一任海事国务秘书柯尔贝尔,在担任这一职位的同时兼任财政审计长。领导,从战争部接管波农群岛(爱尔兰岛)和黎凡高地(苏格兰高地)的海事工作,海事部同时负责殖民地、领事馆和战船。这些为保证国家基本工作顺利开展的部门(后来演变为政府的“部”)是由国王创立的,因此被认为是“王室部门”。
……
职权法令的结果
部长只能在法令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事。
61.法令文本沿革。职权法令的内容可能会发生改变:如果共和国总统为政府任命一位新部门的部长,总理不仅要为这位新部长制定一项职权法令,同时也要更改其他部长的权限来确保新部长职权法令的有效实施。
第一届艾罗政府(2012年5月到6月)包括了一位经济、财政与外贸部部长。而在组建第二届艾罗政府时(2012年6月21日),同时任命了一位经济与财政部部长和一位外贸部部长。因此需要制定一项新的法令2012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外贸部部长职权的第2012-852号法令。来确定这位外贸部部长的职权并更改经济与财政部部长2012年5月24日颁布的关于经济与财政部部长职权的第2012-768号法令。职权法令的名称和内容。2014年,在将外贸工作移交给外交与国际发展部部长(参见上文第60条目)后,将会有3个部门在接下来2年中负责外贸工作。
但是,这些职权法令并非是针对个人的这些法令为所有部长规定职权,无论是X部长先生还是Y部长女士。。在同一届政府中,新任命的部长在上任后,与前任部长一样,要在同一法令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13年7月2日,菲利普?马丁先生取代德尔菲娜?巴托女士在第二届艾罗政府中担任生态、可持续发展与能源部部长。因为部门没有变动,政府无须对2012年5月24日颁布的第2012-772号法令(关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与能源部部长职权)进行修订。
附:词源。
古罗马时期,拉丁语中的“m inister”意为教师(magister)的仆从。服务意识是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石。在12世纪,“部长”一词出现在法语参见法国国家词汇文献资源中心网站,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南锡,2012年。中,指通过完成某项任务来服务于他人的人,随后发展为特指服务于上帝(祭司)或者服务于国王的人(16世纪的国王顾问,或者17世纪之后的国王驻外大臣)。首相(苏利、黎塞留、马萨林)掌权时期过后,由多名部长共同“行使”君主权力。(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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