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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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216、218号 [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地浦字(2012)第021149号],产权人龚天鹏、龚天鸿;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214号楼上中间[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地浦字(2016)第026830号],产权人顾伟琪;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26弄17号[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625号],宅基地使用人汪秀丽;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208、210、212、214号[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浦新字第04450号],产权人龚月明(亡)、龚守洁(亡)、龚天鹏、龚天鸿,相关权利人为龚天鹏、龚天鸿、倪仲元、沈焱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14号[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680号],宅基地使用人周金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高科西路2763弄126号[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491号],宅基地使用人朱玲妹(亡),相关权利人为陈志祥、顾金芳、顾银芳、顾佩芳、顾志其、顾志芳等。根据沪府土(2018)412、413号,川府土征字(92)第653号,川府土征字(92)第904号,沪浦征地房补告[2020]第110号《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上述房屋已列入浦东新区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北蔡镇老集镇区块公益类地块)项目征收范围。

目前,本项目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由于联系不到你户相关权利人,故无法送达房屋征收相关文书,也无法与你户进行协商,请你户相关权利人在见报起7日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联系,并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产权)证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房屋征收相关文书的送达,以便协商房屋征收补偿 事宜,逾期我公司将按规定对你户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通过本基地公示栏予以公告。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地址:高科西路2878号 联系人:庄杰 联系电话:13817663986监督电话:13917618572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一: 送达告知书(1)

龚天鹏、龚天鸿(户);顾伟琪(户);汪秀丽(户);龚月明(亡)、龚守洁(亡)、龚天鹏、龚天鸿、倪仲元、沈焱等(户);周金妹(户);朱玲妹(亡),陈志祥、顾金芳、顾银芳、顾佩芳、顾志其、顾志芳等(户): 根据沪府土(2018)412、413号,川府土征字(92)第653号,川府土征字(92)第904号,沪浦征地房补告[2020]第110号《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上述房屋已列入浦东新区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北蔡镇老集镇区块公益类地块)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现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现告知,此后相关文书将直接送达可以直接送达的共有人,收到文书的共有人应当转送其他共有人,并以户为单位进行协商。

特此告知。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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