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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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虹桥北街63号[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地浦字1997第015421号],产权人汪玉弟;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高科西路2763弄83号、莲东街148弄11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457号],宅基地使用人陆东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62号[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地浦字(2016)第061561号],产权人宋菊英、刘菊萍、刘敏、唐惠芳、刘菊芳;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78弄9号1室[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649号],宅基地使用人马美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虹桥北街53弄8号[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545号],宅基地使用人顾宝卿(亡),相关权利人为陈志祥、顾金芳、顾银芳、顾佩芳、顾志其、顾志芳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48弄15号[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川字第06045号],产权人周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虹桥北街53弄11、12号[房地产权证,证号:沪房地浦字2001第030448号],产权人张宝旺(亡),相关权利人为张银娣、张贵明、张贵珠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高科西路2763弄174、175号[宅基地使用证,证号:沪集宅(川北)字第138516号],宅基地使用人王志杰(亡),相关权利人为蔡玲娣、王振华、王泉、王卫、王静等;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57号[测绘报告],产权人周建国、周建华、周静;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东街164弄10号、18号[落政通知书,证号:(浦综房)字(93)落政第066号],落政人杨阿新(亡),相关权利人为徐正卿等。根据沪府土(2018)412、413号,川府土征字(92)第653号,川府土征字(92)第904号,沪浦征地房补告[2020]第111号《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上述房屋已列入浦东新区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北蔡镇老集镇区块经营类地块)项目征收范围。

目前,本项目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由于联系不到你户相关权利人,故无法送达房屋征收相关文书,也无法与你户进行协商,请你户相关权利人在见报起7日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联系,并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产权)证明、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房屋征收相关文书的送达,以便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我公司将按规定对你户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通过本基地公示栏予以公告。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地址:高科西路2878号

联系人:庄杰 联系电话:13817663986监督电话:13917618572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一: 送达告知书(1)汪玉弟(户);陆东明(户);宋菊英、刘菊萍、刘敏、唐惠芳、刘菊芳(户);马美新(户);顾宝卿(亡),陈志祥、顾金芳、顾银芳、顾佩芳、顾志其、顾志芳等(户);周建(户);张宝旺(亡),张银娣、张贵明、张贵珠等(户);王志杰(亡),蔡玲娣、王振华、王泉、王卫、王静等(户);周建国、周建华、周静(户);杨阿新(亡),徐正卿等(户):

根据沪府土(2018)412、413号,川府土征字(92)第653号,川府土征字(92)第904号,沪浦征地房补告[2020]第111号《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上述房屋已列入浦东新区北蔡镇老集镇同福村和三林镇东明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北蔡镇老集镇区块经营类地块)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现进入具体实施征地房屋补偿工作阶段。现告知,此后相关文书将直接送达可以直接送达的共有人,收到文书的共有人应当转送其他共有人,并以户为单位进行协商。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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