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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公司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30%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晨报综合报道 昨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相关信息。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坚持金融供给侧改革,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升了精选层的法律定位和功能。一是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化平台;二是探索具有差异化特色的制度安排;三是探索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资本融合。 周贵华说,北京证券交易所是要探索完善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尊重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探索具有特色、差异化的技术安排,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要形成支持中小企业成长的服务体系,创造积极向上的良性市场生态;要打造从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再到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这样一个持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全链条的服务体系。

周贵华回应“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会否降低”的问题时指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中小企业的特点,将继续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防止投资炒作,引导形成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证监会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需求,持续评估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市场功能方面,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制度安排方面,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转板机制;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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