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宫”和不同文明的关系并非本文生造。史景迁(Jonathan D.Spencer)教授写过一本《利玛窦的记忆之宫》(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有关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年)在中国的行传。利玛窦利用了一种从希腊时代开始就风行西方的“记忆术”,来向万历年间的明代士大夫形象地宣谕西方文明的构成,试图以此让他们皈依陌生的宗教。大致说来,他所描述的室内是一座全然虚拟的“记忆之宫”,利用特定的空间关系把观念和形象组织在一起。
1596年,利玛窦首次向中国人解释,这样的“记忆之宫”是如何设计的,他感兴趣的不是揭示一般人的心理结构,而是试图利用房屋建筑的知识,建构起整个文明图景的“大厦”。他向与之交游的中国社会精英暗示,在泰西,“数百幢形状、规模各异的建筑物”构成了至为宏伟的“记忆之宫”群落,它超越了单个人的生命容量,这种恢宏的建构便也是一个文明的空间变身——当利玛窦在肇庆、南京、通州构思着他不可见的大厦,他是在回忆着文艺复兴的罗马吗?他在早年于那里学习了两年法律。
个体的经验是偶然的,体悟和心得是有关纷繁细节的,但是“记忆之宫”的一砖一瓦最终建成了一种总体性的结构,对应着人类经验的世界地图。它的机制,大约像传说中这种记忆术的发明者,希腊诗人西摩尼得斯(Simonides of Ceos)叙述的故事:诗人在宴饮的中间离席,突如其来的飓风吹塌了他身后的大厅,其他的欢宴者都被砸死,血肉模糊,肢体残缺,以至于难以辨认,但西摩尼得斯还记得他们各自的座位,依靠座位的空间关系重建灾难的现场,于是死者真实的关系由此建立。
这样的“记忆之宫”正像博物馆。在利玛窦笔下,构成“记忆之宫”的“宫殿、休息室和烟茶室”,都是常见的建筑类型,里面的陈设不乏日常物件,但是,它们所投射的却是一些不可见的心理结构,是逝去的,或者是间接的东西,后者就像隔着欧亚大陆,不为中国人所知的西方文明。与此同时,可见的物理现实所造成的具体的空间经验,决定了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记忆之宫”,即使同一国度的“记忆之宫”,也与当时社会发育的一般状况有关。尽管利玛窦觉得他的建构已经足够直观、形象了,但是他的士大夫朋友的反应莫衷一是——显然,生活在小红桥畔垂柳枝下的明代人,不可能用利玛窦同时代人帕拉迪奥(And rea Palladio,1508—1580年)的方式去构造城市,想象与这种城市相应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