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理财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不法分子盯上保单贷款

远离高利诱惑谨防被骗

/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

晨报记者 杨晓东

继退保黑产之后,不法分子又把目光瞄向了保单贷款。近日,有关部门发布风险提示信息,有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办理“保单分红补偿”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业务。

警惕“保险分红补偿”骗局

保单质押贷款又被称为“保单贷款”,是指人身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押,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本意是便利投保人,为投保人开展保单增值服务。

但保单贷款给投保人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被不法分子盯上,“退保理财”“保单贷款分红”等保单贷款诈骗手段套路层出不穷。

12月21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警惕‘保险分红’骗局的风险提示”指出,有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某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办理“保单分红补偿”的名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保单贷款业务。消费者贷款到账后,该代理公司业务人员将贷款本金划转至其指定账户,与消费者签订《分红服务协议》,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并承诺按期分红。目前,该代理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经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保单贷款规范管理已在路上

业内人士指出,保单贷款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方面是因为寿险保单价值高,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分不清退保和保单贷款,容易被高收益投资诱导,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防范保单贷款诈骗,不仅需要消费者自身修炼“火眼金睛”,保险公司也应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加强退保和办理保单贷款的风险提示。

事实上,银保监会对于保单贷款的规范管理已在路上,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强调,保单质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80%。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消费者需加强金融知识储备

消费者该如何防范花招频出的保单贷款诈骗?银保监系统提醒消费者牢记以下三点——

一是务必提高警惕。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所谓的“保险分红补偿”业务,且此类骗局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保险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保障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监管部门实施诈骗。如接到相关电话,应当第一时间通过官方途径向保险公司或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核实并反映情况;遭遇诈骗造成损失的,应保留相关证据、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是甄别非法机构。客户在接到类似前述案例的短信或电话后,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营业场所是否为保险公司地址,相关人员是否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切勿轻信不明身份的机构或个人。个别机构工商登记的公司名称中虽然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但在未取得银行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前,不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若其销售非法理财产品等,还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广大消费者可登录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点击页面左下角“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合法的保险中介机构。

三是远离高利诱惑。为了骗取资金,不法分子会以“无风险 有担保 高收益”“稳赚不赔”“保本高回报”等噱头进行宣传许诺,且在集DD资初期通常会通过“以新偿旧”方式按时足额兑现,以吸引更多的集资人。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通过手机APP办理投保、退保、保全、保单贷款等业务时,要确保自身充分知晓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避免造成损失。

新闻晨报

 

内 容 版 权 归 新 闻 报 社 所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