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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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娃”爆红带货 家长“啃娃”牟利

教育专家:家长不能因利益驱动,违背孩子发展天性,让其以工作方式进入成人世界

短视频平台上的晒娃视频流量惊人 /视觉中国

晨报记者 荀澄敏

说起“啃老族”,大家都不陌生,而今,没“断奶”的娃娃们居然靠卖萌撒娇,成了短视频平台上的新晋网红,随之而来的广告财源,让家长打起了经营孩子的主意。

靠娃就能妥妥实现财富自由?一时间,“啃娃族”如雨后春笋,活跃在各社交平台上。然而,炒作“网红儿童”,真的是一门生财之道?事实上,这不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还侵害其相应的权益。最近,国家文旅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卖萌花样繁多

家长把孩子当敛财工具

在社交平台上“晒娃”,是不少“80后”“90后”宝妈宝爸们分享美好的一种方式,于是不少“萌娃”成了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长大的孩子。

随着短视频爆火,萌娃们的样子从静态照片变成了更生动的视频,特别是在明星带娃综艺的热潮带动下,一下引爆了“晒娃”新模式。有些萌娃一夜之间涨粉无数,其粉丝不仅有同样年轻的妈妈爸爸们,还有号称自带“姨母笑”的年轻人。

如今打开短视频平台输入“萌娃”,号称逆天颜值、各种才华、可爱淘气的晒娃比比皆是,只有极少数家长为孩子的脸打上了马赛克,大部分都希望把孩子曝光在更多平台上,引发更多的关注。

当喜欢转化为无数点赞和评论后,巨大的流量一下子让“萌娃”成了不折不扣的网红。随之而来的就是广告,商家仿佛发现了新的带货模式,翻开一些萌娃账号的主页,大多都看到“好物推荐”“找我官方合作”等标识。萌娃家长们就靠拍孩子视频带货,就能实现月入十几万。

当有家长无心“晒娃”晒出大流量时,越来越多的家长蠢蠢欲动,为搏出位,有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化,甚至出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视频——年仅3岁就被父母喂到了70斤;5岁的小女孩熟练地拿起粉底和眼影开始化妆;一些家长故意给宝宝喂怪味食物,只为拍摄孩子尴尬表情……

这些让网友们惊呼“可爱”“好玩”的表现,真的是儿童真实的状态吗?有博主透露,有些家长为了视频效果,会提前写好拍摄剧本,让孩子按照剧本去演绎。如果达不到要求,还会反复要求孩子配合录制。

为了牟利,“啃娃族”家长们花样百出,只把孩子当成敛财工具,根本不想孩子是否愿意出镜。事实上,“网红儿童”背后存在一条“利益链”,一旦萌娃有了流量,有网红孵化机构便会自动找上门与其签约,签约之后又能获得更多的商务机会。这也导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打造短视频账号,并当作生意经营。

网友投诉不良晒娃

“二宝爸”阐释正确方式

“2岁半50斤”“3岁已超过60斤70斤”“马上突破100斤”……2020年,年仅3岁的“网红儿童”——佩琪因其与年纪极不匹配的超额体重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在众多网友投诉后,相关平台对其视频和账号进行了封禁。

一时间,“晒娃”色变的消息在一些家长博主群中不胫而走。那对于全职妈妈、爸爸们而言,究竟有没有正确的晒娃方式呢?

上海滩有个“奇葩二宝爸”,这个在全职妈妈中混出圈的全职二宝爸爸,把“哭声笑声把尿声声声入耳,吃事睡事奶粉事事事关心”在微信公众号里发挥到了极致,“我和读者交流的是育儿心得,而不是晒孩子有多可爱。在育儿过程中孩子真实的反应,我也会晒出来,但目的是为了与读者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育儿。”

“作为育儿博主带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千万要弄清楚粉丝跟谁买。粉丝跟着成年人博主买买买无可厚非,但让心智还没有成熟的孩子,在毫无自我意识的情况下,成为网络主角,作为家长,应该三思。”二宝爸坦言自己是不折不扣的社恐,虽然现在短视频才是不折不扣的主流平台,但他依然坚持写好微信公众号,“因此,并不是每个孩子都喜欢被晒在各种平台上,特别是短视频里。”

那究竟怎样才是正确的晒娃姿势呢?在二宝爸看来,家长之间交流的重点应该是如何“育”,其次再是“娃”。如果把“娃”无限放大,就会扰乱孩子的日常生活,不要把“晒娃”变成了“坑娃”。

保护未成年人

需要社会形成合力

当“萌娃”成为新的带货力量时,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在镜头前的表现,会直接影响家长的荷包。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家长们源源不断地发布着自家“萌娃”视频,甚至开始学习如何炒作孩子,从而希望引发更大的流量,殊不知其可能面对诸多法律风险。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的“萌娃”账号都是由家长注册运营,但发布的内容却是以未成年人为主体。这给平台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目前不少短视频平台都有青少年模式,在使用公约中还专门有涉及青少年保护等内容,但在各种平台中依然充斥着大量“萌娃”主播。为此,平台方建议网友通过举报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对此,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赵山律师认为,平台要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注册用户的年龄和准入条件从严把关。他说,平台的监管绝非仅仅注册实名审核,内容审核同样是平台的监管责任,因此要加强审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信息和视频内容,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采取封禁等措施。

遏制炒作“网红儿童”,关键还在于家长。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也意味着,如何当好家长将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教授李家成认为,家长晒娃要分为无意识和有意识创造经济价值两种情况,单纯分享孩子成长某些瞬间,固然无可厚非。然而,一旦进入经济利益的谋取,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是不允许。家长不能因为利益驱动,违背孩子发展天性,让其以工作的方式进入成人世界。

“网红儿童”还涉及孩子本身的肖像权、隐私权等等,等他们长大后再看自己儿时的视频,可能会产生极度不认同的消极情绪,因为这极易造成拔苗助长,甚至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李家成呼吁,家长一定要科学育儿,这就要遵循人的成长规律,不要打乱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节奏,对于“萌娃”出圈、“网红儿童”等现象,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彻底杜绝未成年人主播的出现。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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