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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通知明确: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照护一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个税专项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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