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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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监管机构对354家金融机构做出行政处罚

晨报讯 在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共对354家金融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其中人民银行共对121家金融机构做出行政处罚,而银保监会对233家金融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涉及的金融机构类型众多,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17类金融机构类型,总体行政处罚金额高达3.9亿,而对单家金融机构开出的处罚金额最高达到4410万元。

按金融机构类型统计,季度被处罚的354家金融机构中,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处罚数量高达335家,占本次被处罚机构总数的94%。而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村村镇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及其分支行被处罚数量最多,行政处罚总数的85%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第一季度共对12类金融机构开具总额高达1.08亿元的罚金,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被处罚金额占比在99%以上。按照罚金总额排序可得,本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对民营银行、外资银行、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开具罚单的金额都在千万以上,其中对民营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单次罚金超过了1500万。

通过对人民银行处罚原因进行归类,共涉及9个方向:客户管理、账户管理、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报送、金融统计资料报送、内部控制、现金管理及其他。这九项业务对应的处罚次数共有333项,第一季度的处罚主要集中在客户管理、账户管理和金融统计报送等方面。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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