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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这是最近一段时间,曾感染过新冠的陈峰(化名)和他的同伴在求职时的遭遇。新闻晨报有关“招工市场存在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的报道无疑是一个及时的警示。截至昨晚23时许,该报道相关话题在微博平台的总阅读量已经超过6658万。当日,包括工人日报、人民网评、腾讯新闻等各大媒体、微博、微信纷纷转载并发表评论,指出“不论是从就业权、复工复产,还是科学防疫的维度,都不能允许歧视、阻碍新冠阳性康复者就业”。
求职者因为曾经“阳过”找工作被歧视被拒绝,企业行为合法吗?在新闻晨报官方两微账号下,众多网友就这一现象进行留言或评论——
●网友Knight:的确这种歧视是不应该存在的,何况还是自(志)愿者和一线人员,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网友@郭施亮:一般情况下,新冠治愈后的康复者不具有传染性。既然康复者不具有传染性,而且相关的临床症状已经消失了,那么他就不具有传染风险,如果以曾经阳性作为拒绝录取的条件,就涉嫌求职歧视了。
●网友zilong520:这种对阳性康复者的歧视歪风一定要遏制住!
●网友m oney: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一歧视现状,发生一起追查一起!真正帮助到受到此类不公正的对待者,使他们(的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网友笃厚:有关部门要出手制止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的(就业)歧视!
●网友粉龙星人:科普工作任重道远。
●网友Alan狄青楠:不要让英雄们心寒。
●网友W&am p:医护人员感染新冠,也是因为救病治人,不知是否也会得(受)到歧视。
●网友轮回的房间:有良知的媒体人真正的(地)做到了深入民情,为社会底层人发声。
●网友没心没肺的^笑^:我只是气的(得)说不出话了。
●网友jingch:混蛋的做法。这就是违法。有关部门要重拳处理。
●网友科技钱:广而转之,不能让人心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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