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上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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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确定三家平台企业发放

活动报名商户需符合三个条件,24日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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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首席记者 谢竲

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13日发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公告》(下简称《公告》),符合相应条件的商户可通过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公共服务平台(下简称公共平台)报名。公共平台将于2022年8月24日公布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

目前,支付宝、微信支付和云闪付已被确定为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公告》显示,报名商户需符合注册地在上海,主要从事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经营,且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条件,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报名页面链接:https://shbm.95516.com/。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盖章。常态化疫情防控有特别规定的,需从其规定。

商户及商户所在电商平台须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至少一家)核销电子消费券。电商平台须于8月21日前至少与其中一家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完成技术对接,并将对接情况向公共平台报备。

公共平台将对初筛符合条件的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共平台将于2022年8月24日公布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报名商户可在公共平台进行查询。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平台同步公布可在其平台核销电子消费券的商户名单。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平台公示期间无异议

另据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已确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闪付)为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公共平台报名咨询服务热线:95516。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联系电话:支付宝95188,微信支付95017,云闪付95516。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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