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王先生向上海市嘉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通过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沃尔沃S60车,才三个月就维修了4次,跟销售厂家多次协商未果,希望嘉定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帮忙退车。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嘉定消保委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厂家再跟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地陕西销售商家核实后,跟消费者协商,回收消费者的车子。嘉定区消保委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经过嘉定区消保委跟厂家、销售商协调,消费者原价购买的沃尔沃S60,车价是26万元,厂家回收是20.2万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嘉定区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汽车维权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调解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二、利用申诉手段解决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三、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四、借助媒体传播力量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华律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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