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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

这些民生新规开始施行

扫码了解更多 制图/潘文健

新年第一天,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关于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还有哪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规〔2019〕5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经评估,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施行

为有效推进本市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办法》明确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实施办法》明确,对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它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实施办法》相应政策支持。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要求,进一步保障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支付管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施行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二章六十九条,定位为我市体育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在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组织、体育设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制度安排,为提升市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施行

为规范开展本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根据本市《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近日制定了《上海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轻微不罚清单”共12项,包括社会组织6项、慈善2项、婚介机构1项、志愿服务1项,以及行政区域界限1项、福利彩票1项。“轻微不罚清单”逐项明确了轻微不罚事项对应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范和不予行政处罚情形(需同时满足)。

●《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指南》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建设,提升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制定了地方标准《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指南》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的核心内容框架包括基本原则、设施空间与支持网络、服务与保障三部分:

“基本原则”提出了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并且结合服务友好、空间友好、环境友好三个不同的维度明确了指导性原则。“设施空间与支持网络”重点针对空间及人文环境友好化指明了方向,主要包括社区支持中心、公共空间、支持网络三个方面。“服务与保障”侧重于提升服务的友好化,在科普教育、风险筛查、非药物干预、家庭支持、专业照护、资源链接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做法,提出了进行分层分类个案管理的要求。最后,标准提出了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的跟踪评估要求。

●《上海市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为加强保基本养老床位的统筹利用,增强老年人选择和入住保基本养老床位的便捷性,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公平可及,《上海市保基本养老床位统筹及轮候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执行。各区首先应当以街镇为责任单位,保障本区域内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相应等级的老年人的入住需求。符合《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沪府规〔2019〕11号)规定的人户分离老年人纳入所居住街镇一并保障。

●《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施行

《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

医疗机构校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载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记录中。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2分及以上的,或者是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三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36分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在距校验期满3个月内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责令其立即申请校验,并给予其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6分及以上的,再次校验时应认定其不合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

●《上海市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执行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印发《上海市司法鉴定项目基本目录和收费标准》,并于2024年1月1日执行。

●《乡村民宿卫生要求》等4项地方标准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批准《乡村民宿卫生要求》(标准号:DB31/T 1429—2023)、《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指南》(标准号:DB31/T 1428—2023)、《医疗机构吸毒成瘾认定服务规范》(标准号:DB31/T 1430—2023)、《鸡毛菜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要求》(标准号:DB31/T 1431—2023)4项标准1月1日实施。

[全国]

●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施行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0条,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规定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二是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三是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四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五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标准实施

2024年1月1日,《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要求》《服装用皮革》《农村低压安全用电通用要求》《城市综合管廊标识设置规范》等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为保障百姓的生活安全和提升皮革服装的品质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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