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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建议优化社保和税收政策

1月18日,在上海市妇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陈建军重点介绍了市妇联拟向市“两会”提交的8份提案、议案,这些议题围绕女性就业、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发展等问题展开。

为改善女性就业环境,提高本市女性生育支持力度,市妇联建议优化系列社会保障措施和税收政策:

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社保补贴政策,根据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产生的额外成本,提供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以减轻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而产生的额外经济负担,且要区分女职工生育一孩和生育多孩制定不同的补贴政策。

调整育龄女性个税缴纳政策,提高育龄女性的生育和工作意愿。比如简便扣除项目,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合并为子女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孩子数量提高扣除额度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

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丰富普惠性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大社保政策宣传等,确保政策落地服务配套到位。

同时,市妇联建议鼓励企业采用弹性工作模式等生育友好举措:

提升企业和员工协商意愿,鼓励女性积极与企业协商沟通弹性工作具体形式、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内容。

鼓励和推动企业制定、完善女性弹性工作期间绩效和晋升保护实施细则,将吸纳女性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生育友好型企业给予相应奖励等,推动完善弹性工作制相关法律保障机制。

研究和预判因劳动用工形式转变而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保障女职工在薪酬待遇、评级晋升、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权益不因弹性工作而忽视,切实提升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力度。

市妇联建议,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家事案件中增设未成年人权益适度干预工作机制:

设置父母责任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事前审核程序,将其设置为民政、司法领域中政务必经工作机制环节,将育儿问题优先于婚姻关系的处置,更好保障儿童身心发展。

提供涉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家事纠纷当事人的自学自助指引服务,委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涉未成年人子女的婚姻家事案件专业服务,夯实“互联网+社会服务”的婚姻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家庭构建预防、预警、适度干预的前哨机制。 晨报记者 潘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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