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和姚女士起诉前公司讨薪,想尽可能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便委托代理律师申请财产保全,并向律师转账数万元保全保证金和保全费用托其向法院代缴。谁知,等判决后,她们才知道,尽管律师言之凿凿已经做了保全,可法院根本没有她们的保全记录,律师也拿不出任何已申请财产保全的凭证。更尴尬的是,如今,两人真的面临着总计十余万元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兑现的窘境。“如果律师做了保全,还会是这个结果吗?”她们对此感到十分不解。
|崩溃:收了保证金却未做财产保全
2022年11月,王女士和姚女士与上海市志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志源律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由事务所提供两位委托人与上海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相关诉讼法律服务。志源律所指派了一位合伙人沈律师作为该合同约定的所有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人。
王女士告诉记者,起初她先是通过仲裁,仲裁委裁决前公司应当补偿约6万多元款项,“后来我和沈律师商量,觉得还有一部分工资是很有希望获得法院支持的,于是决定向前公司提起诉讼。”
王女士表示,当时,她和境况相似的姚女士都担心,哪怕获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如果到时前公司名下已无财产可履行债务或供强制执行,自己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兑现。谨慎起见,二人和沈律师商量后,决定委托沈律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12月27日,沈律师向王女士提出:“保全保证金,后天我去法院现场办理要交,你直接转给我,回头我给你打个收条,等法院保全裁定书下来了再换回来,OK不?”
12月28日,王女士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3万余元保证金转给沈律师。
12月29日,沈律师反馈表示:“材料都已递交了,保全保证金已缴纳。”
2023年1月29日,沈律师表示:“案件法院已受理,受理通知书、传票和保全裁定寄往我事务所了。”
“后来,我多次向沈律师要求同步相关凭证,但都没有拿到。到2月10日,沈律师表示法官还没有将缴费收据、保全裁定书给到他,可是1月份他还在说保全裁定已经寄往事务所了。”
王女士表示,因为对律师执业习惯和法院相关流程不了解,她当时只是觉得律师说话混乱,没有太过在意。
“等到2023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前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6万余元,以及9000多元的工资。眼看判决书要生效了,我就一些细节问题向法官咨询,却从法院得知,法院系统里根本没有我的保全记录!”
|僵局:律师拿不出财产保全的凭证
王女士说,直到这一步,她还对沈律师抱有信任,但,“我多次向沈律师核实并索要他做过保全的凭证。他坚称做了保全,一会儿说法院没发给他裁定书,一会儿说自己在外旅游,总之到最后我们也没见到任何他已经申请了保全的凭证。”
更让王女士崩溃的是,不久后,因法院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标的暂无条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意味着,我真的陷入了当初最担心的‘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中!”
同样委托沈律师进行财产保全的姚女士,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我和王女士的案子是不同的法官审理的,但都没有保全的记录,这让我们怀疑,当初沈律师到底有没有给我们做财产保全,我们转账给他代缴的保全费用,两个人也是分开转账,加起来金额有5万多元,他又有没有给法院?”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又咨询了其他律师:“我了解到目前做财产保全,律师通常会建议当事人让保险公司出保函,这种方式不占用资金,性价比更高。而沈律师却偏偏选择了让我们用保全金额的30%现金担保,而且还是打到他的私人账户。”
王女士表示,结合种种细节,她怀疑沈律师根本没有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她和姚女士打给沈律师的保全费用也被其占用了。“我找到沈律师想讨个说法,对方依然拿不出凭证,还让我先不要向监管部门投诉,说他会给个解决方案。但在沟通中,他的态度一直反复,最后在退还保全保证金、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后就把我拉黑了。”
“可是,退费根本不解决问题,因为很可能就是因为没做财产保全,我们两个人加起来十几万元的权益没有办法兑现。”
王女士表示,为了讨说法,她还根据沈律师名片上的地址试图寻找律所,“结果到了那个地址发现根本没志源律所,名片上的座机也打不通。通过求助司法局,才联系到志源律所的一位工作人员邵老师,并得知律所已经搬到了徐汇区的飞雕国际大厦。”
“我们和律所沟通了很多轮,对方最终表示愿意承担我们未能拿到执行款的50%。但,这个方案我们不同意。”王女士表示,如果当初沈律师如实告知没做财产保全,在法院一审判决下来前,自己还有机会撤诉,那么根据此前仲裁的结果,她很可能还是能拿到大部分补偿款,“可是现实是,律师一直说自己做了保全,我们相信他,现在我们的权益一分也不能兑现。”
|律师:“就算做了财产保全也拿不到钱”
6月6日,记者和王女士来到位于肇家浜路1065号飞雕国际大厦2306室的志源律所,却发现律所大门紧闭,多次敲门也无人开门,大厦楼层引导上也没有标注这家律所。
记者又尝试拨打企查查上该律所的公开电话,说明情况后,对方却坚称记者是诈骗,并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尝试拨打邵女士电话,也无人接听。王女士不得不报警求助。
王女士表示,最终在派出所的帮助下,邵女士接通了电话,“但据派出所工作人员反馈,对方还是坚持此前的方案,事情还是没有进展”。
与此同时,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沈律师。沈律师坦言,当时王女士和姚女士确实是要做保全,本来要交法院的保证金、诉讼费都是交给他,由他来代付的:“我是2022年底的时候交到法院去的,中间法院也有联系过我,但是后来到了案件立案之后,案件的承办法官说他收到的材料里面是没有保全材料的。但是,在这个案件处理过程当中,我并不知道这个事,后来确认下来没有做保全以后,我跟两位当事人也表达过歉意,确实没有主动去核实过这个问题。”
那么,沈律师有没有做过保全的相关回执材料呢?对此沈律师表示:“收件回执后来弄掉了,找不着了,就是一张红色的纸,当时随手一放,这个东西就代表法院收了材料。因为正常来说后面立案了,会发正式的盖红章的受理通知,包括裁定了会出执行裁定书,这个东西有或没有,我们归档都不要求,所以就没留下来。立案庭又说没有收到过这个东西,就‘死无对证’了,就只能我认了。”
此外,沈律师还表示,即便做了财产保全,账上的钱也不够王女士和姚女士执行到钱款:“案件进入到执行之后,我跟执行法官在沟通的时候,也询问过他,如果当时做了保全,是不是就能拿到钱?执行法官给我的答复是,你做保全也是轮候查封,所谓的轮候查封就是在你之前已经有保全了,而且这点钱已经被前一个查封全部保全掉了,我当时也跟她们两个当事人反映过。但是,她们就觉得因为没做保全,现在钱也没拿到,是我失职造成的。”
沈律师还解释,当初用私人账户收取保全保证金和保全费用,也是因为这只是代收代缴,钱是要给法院的,如果走律所账就要开票,律所多了支出。至于为何没用不占用资金的“出保函”的方式,沈律师则表示是因为当时找合作的保险公司出保函不方便。
那么,沈律师到底有没有把两位委托人请他代缴的保证金交给法院呢?
记者:这个钱其实您是交了的,对吧?
沈律师:没,缴了就是法院的事了。缴费单没有开,就一直没有交。
记者:要开了缴费单才能交?
沈律师:要不然,我上哪交?
记者:一般情况下,您提出申请后,法院几个工作日内会开缴费单?
沈律师:他在最后案件快结束的时候再开都有的。
记者:也就是说从您的视角,法院不当场开缴费单也很正常,有可能是案件结束的时候一起开?
沈律师:我都碰到过。
沈律师表示,现在王女士和姚女士已向杨浦区司法局和律协投诉,他认为私下协商已经没有意义,目前还在等待上述部门的处理结果。
|杨浦区司法局:律师涉嫌私自收取费用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和姚女士此前的确先后向杨浦区司法局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投诉。
杨浦区司法局的答复书显示:“关于你们反映沈律师承诺申请财产保全,但实际未申请,导致你们无法执行获偿,你们要求沈律师赔偿未申请保全所造成的损失一节……沈律师曾允诺为你们的案件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但最终案件未做保全。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我局未发现沈杰在该节内容中存在违反《律师法》等而应予处罚的情形,但律师应敬业勤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鉴于你们要求律师赔偿因未申请财产保全导致的损失,建议你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复书还提到:“沈律师未将个人账户收取费用情况告知律所,因律所对公账户未收取该案律师费,故未出具律师费发票。根据目前调查情况,我局认为沈律师涉嫌私自收取费用,对此我局将另行处理。”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日前,上海市律师协会已就王女士投诉沈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一事予以立案调查。
文/晨报记者 姚沁艺 图/晨报记者 姚沁艺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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