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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处置标的为证券化受托资产,我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有权对该资产进行处置回收,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单户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组成。债权资产初定本金余额人民币3984.984988万元。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上海。债权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鉴于该债权资产为证券化受托资产,故本次转让意向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者授权、符合银监会规定资质条件并报银监会备案认可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及其他合法企业,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资格审查:我分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分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单位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分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六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分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基准日与报价日
1、交易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
2、报价日:2024年8月8日
交易方式:上述债权资产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具体请关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为准或联系我分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债权资产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分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分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分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有意向者可委托1-2人与我分行接洽并参加公开竞价等。
3、报名文件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00弄1号32楼
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资产保全部
邮编:200100
4、我分行联系人
郁经理 电话:1391675107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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