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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今日启动

个人用户可享一次性500元立减补贴

晨报讯 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将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

10月15日,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上海将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

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享受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个人用户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应当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车辆签收确认单》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具体流程为:首先将旧车交投至销售门店,个人用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

其次是销售门店核验资格,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应用程序(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最后是新车上牌,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市商务委介绍,个人用户可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并选择政策销售门店。

首席记者 吴 琼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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