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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新政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

晨报讯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以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出一系列技能人才培养新政。

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结构,围绕产业发展急需、民生保障紧缺领域,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对其他项目补贴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劳动者获得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纳入本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上调30%。

针对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和模型运用领域技能人才需求,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评价项目,配套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本市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事非技能岗位的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获得上述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申请补贴。

对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在本市养老、家政行业用人单位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岗位就业(含证书核发时已在岗)的人员,可按照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规定申领补贴(申请补贴时应当仍在岗)。

本市用人单位根据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需要,对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外省市求职人员等群体委托开展定向培训的,由用人单位、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实施机构、学员签订协议。培训实施机构应将相关培训考核方案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培训后考核通过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各区按照培训后6个月内在本市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首期50%培训补贴(整班在本市就业率达到80%以上的,按全班学员人数享受补贴),对就业人员在实现就业后6个月仍在沪就业的,给予其余50%补贴。在本市开班培训的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1500元;面向外省(区)市户籍培训对象且赴当地开班培训后组织来沪就业的,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1800元。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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