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健身健美行业多次出现非正常结束运营状况,充了卡、撸了铁、跑了步、流了一身汗的消费者,转眼发现店没了……风中凌乱,争议不断。
为规范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月13日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沪体规文〔2025〕1号),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公布的条文,可谓硬货多多,比如预收资金“限额、限期、限次”的“三限”举措,堪称对症下药。
具体干货有哪些?记者研读政策全文后,为您摘选重点。
首先是目的。《实施办法》出台的主要目的有4个:一是规范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二是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信用治理,防范资金风险;四是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就是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主体,向消费者发行预付凭证、收取预付款的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都适用本办法。尤其关键的是:体育健身行业的“会籍类、课时类、储值类”等预付凭证统一纳入监管。
当然,这里还有两个例外。一是兑付单次体育健身指导课程、单次体育场地设施使用等特定服务或商品的预付凭证除外;二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监管,应当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实施办法》中最硬核的条款当然是“三限”规定:预收资金要限额、限期、限次。具体来说,就是会籍类预付款,不得超过5000元,限期不得超过20个月;课时类预付款,限额不得超过20000元,限次不得超过60次;储值类等预付款,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未按照规定设定“三限”的经营者限期内应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责令停止预付费经营活动。
《实施办法》中第4个值得挑出来讲的细节就是“经营信息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场所的租赁期限、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的标识,都要贴出来。通俗来说就是,一次卡多少钱、月卡多少钱,都贴出来看看。
此外,“书面告知义务”“订立书面合同”等要求也被明确。其中包括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包含退款办法、收费标准、消费记录及余额查询渠道、预付款风险提示等内容的书面告知文件。
《实施办法》中另一个新举措是“公证提存”及“预收资金余额风险防范措施和存管比例动态调整”,明确鼓励探索使用公证提存等方式,保障资金安全。经营者应当按照单用途卡管理有关规定,将预收资金余额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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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行业有了新“办法”,那些想“办法”的人怎么说
伴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民众的健身意识、锻炼习惯、消费需求转变和升级,人民群众在运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越发显性。根据国家体育产业统计数据,体育健身休闲活动行业总产出从2015年的276.9亿元上升到2023年的2760亿元,增长近10倍,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37.2%。但从供给角度看,《2023中国健身行业数据报告》中,当年全国商业健身房倒闭率达10.39%,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关于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投诉量创下单年4万单的新高……
正所谓“需求呼唤供给优化,生态亟需良性纠偏”——市场问题导向,百姓需求导向,总会有“办法”,也必须要有“办法”。于是,新“办法”在多方合力之下出炉。在市体育局组织的媒体通气会上,“想办法的人”,既有人大代表、消保委人士、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者,也有高校学者、律所主任、健身健美协会的管理者,对新“办法”的出台,大家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民进黄浦区委副主委 黄浦区体育局局长 潘敏虹
健身行业“爆雷”,黄浦其实可算“重灾区”,因为曾经所谓的“头部企业”如一兆韦德、舒适堡等都在黄浦,会员上万人。2022年、2023年,黄浦区花费巨大的精力处置各类善后事宜,比如以政法委牵头成立处置专班,纳入了公安、信访、体育等诸多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案例现在看来简直匪夷所思,“10年卡、20年卡、30年卡,这都已经不算稀奇,连终身卡、宇宙卡这些超越认知的形式都有,消费者会不会中招,全凭运气。”潘敏虹认为,新的《实施办法》,在立法上有创新性,对基层体育局的工作有支撑作用,既有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能推动整个健身行业的换血、迭代,让那些真正想在这个行业中兢兢业业、认认真真经营的商户,有更好的从业环境。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王海波
王海波对此也深有同感,作为上海广播电视台舆论监督节目的制作人,“海波热线”在老百姓心中分量十足。王海波说,自己节目中,有关健身行业的投诉量极高,而且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损失都没办法补救挽回,“有些传统的头部企业带头坏规矩,不遵守规则,通俗说就是寅吃卯粮,重销售轻服务,高负债经营,售卖超长期卡和大额私教课,引导消费者提前预支高额费用,一旦资金链断链,直接影响日常经营。头部企业如此,中小企业也只能效仿,风险滚雪球,最后谁来兜?都变成了消费者承担。”
王海波表示,《实施办法》中“三限”“公证提存”等做法都非常好,既能有效劝阻消费者的冲动消费,倡导理性,也能规范经营者的行为。
■上海体育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副教授 张叶涵
此次六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办法》,短期看可以恢复消费信心,中期看可以优化经营策略,长期看可以规范行业发展,正向助益明显。通过明确行业预付式消费“限额限期限次”标准及多元治理主体权责明晰等举措,牵动预付式消费管理的“牛鼻子”,为的就是优化市场监管体系,恢复社会诚信体系,维护体育健身行业健康生态,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主任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长宁区政协委员 卫新
过去几年司法实践中,消费者在健身行业中遇到问题后的维权成本太高,诉讼成本也高,耗时间、费心力,最后哪怕胜诉,有些非正常经营的主体也早已资不抵债,如何赔偿。所以,行业主管部门有担当,其实比事后的诉讼、审判更有价值,在商业模式上先监管,其实是一种创新。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中外法律文献中心副主任 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 黄紫红
从表面看是“限制和约束”,从实质看,是对风控和产业促进的法治探索。其实,参照发达国家经验,美国曾出台“限额”法规,澳大利亚则出台过“限期”规则,都被证明行之有效。整个《实施办法》既符合《立法法》的相关精神,也符合《民法典》的原则。
晨报记者 黄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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