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账户收取工程款后不向公司回款,还编造出30多个项目迷惑公司侵占“采购款”。日前,这名以“权”谋私的销售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M公司是一家施工单位,既承接房屋的涂料施工、防水保温等修缮项目,同时也通过买卖材料赚取差价。2022年8月,严某入职该公司做销售员,负责开发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源,除固定工资外,还可以根据业绩获得提成,努力勤奋的严某所获收入足够维持其正常生活所需。
但严某的开销与常人不同,她因投资虚拟币损失了数十万元,早已负债累累,根本没有积蓄,平时花钱还大手大脚,高峰期其名下曾持有10张左右的信用卡,一直靠以贷养贷生活。只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严某每月需支付5万多元的本金和利息,仅凭收入是无法填补这些窟窿和维持个人借款的。为了缓解自己的“财务危机”,严某打起了公司的主意。
M公司允许销售员用个人账户先行收取工程款,只要后续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钱转入公司账户即可。严某利用这一点,从2023年9月起,私自收取了几个修缮项目的部分工程款,后没有回款给公司账户。同一时期,严某谎称找到了可以低价出售原材料的供应商,也找到了愿意以高于M公司通常报价10个点左右的价格采购原材料的客户,要求公司打款给“供应商”,后“供应商”会直接将货发给采购客户。M公司认为这样确实可以赚到差价,就将钱打到了严某提供的“供货商”账户中。事实上,这些账户是严某亲友的账户,严某以公司要给自己发钱但不方便用本人账户接收为由,请求多位亲友代为过账,亲友们出于信任,并未过问来龙去脉,收到M公司的转账后均会将钱转给严某。
2024年8月,M公司发现自己付出了采购货款,却迟迟没有严某所说的客户的进账,项目数共计30多个,便催促严某联系客户尽快付钱。严某瞒不下去,只好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2024年9月,M公司选择报警。
经审查,严某长期身负外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销售的职务便利,多次私下收取客户货款未还给M公司,同时虚构工程供货商骗取M公司采购款,非法将M公司的钱款占为己有,金额共计100余万元,数额巨大。2025年4月21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严某提起公诉。
2025年6月11日,法院依法判决严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严某向被害单位退赔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大家,切莫因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断送个人前程。建议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制度,加强监督制约,严密财务监管体系,不给有侥幸心理的不法分子留有“机会”,一旦发现员工涉嫌此类职务犯罪,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晨报记者 叶松丽 通讯员 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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