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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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双胞胎孩子能否不分开?

“轮流抚养”打破调解僵局


当婚姻走向尽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而对于从小一起长大的双胞胎,若强行将两人分开,无疑会伤害孩子的幼小心灵,不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那么双胞胎抚养权困局该如何破解?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的案例。

父母离婚,双胞胎由谁抚养?

王先生和刘女士婚后于2018年生下龙凤胎果果、晨晨。可近年来,王先生和刘女士因生活琐事、工作高压等产生矛盾,感情不和,双方关系剑拔弩张。由于对双胞胎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虽经多次沟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王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女士离婚,并要求取得双胞胎抚养权。

“这是孩子的学费账单,我可以单独承担。”庭审中,王先生说道,“而且我工作时间自由,能更好地陪伴孩子成长。”双胞胎就读私立学校,王先生认为自己有丰厚的经济实力,一人足以维持双胞胎子女目前的生活水平和教育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

另一方面,刘女士虽然经济实力略逊于王先生,但同样认为自己有能力单独抚养孩子。“我吃了很多苦才试管怀上的双胞胎,不可能放弃孩子抚养权。”原来刘女士婚后得子不易,早已不是最佳生育年龄,身体条件无法再生育,回顾试管产子的历程,刘女士说到激动时一度情绪崩溃,爱子之心难以言表。双方均向法院提供工资收入、学区房产权、陪伴子女的视频照片等证据,证明自己可以为孩子提供“最优教育资源和最佳生活环境”。

如果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是否可行?承办法官了解到,7岁的龙凤胎自幼共同生活,现就读同一学校班级,学校老师反映若强行分离,两人均可能出现明显焦虑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轮流抚养,巧解抚养纠纷

双方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态度坚决,均不肯放弃抚养权。但透过唇枪舌剑的争吵,承办法官看到的却是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呵护与关心,父母的婚姻虽然走到尽头,如何才能降低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你们争的是一纸判决,而孩子失去的却是对整个世界的安全感。”承办法官向父母双方说道,“与其激烈争夺,不如分工协作,轮流抚养。”

听到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后,王先生和刘女士均表示同意。承办法官当庭翻开日历,女方用红笔圈出一个个“周一”,男方再用蓝笔圈出一个个“周日”,在画满格子的日历上,“红与蓝”不是敌对阵营,而是孩子尽可能不受影响的完整生活。

经过近3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婚后,双胞胎由双方按自然周轮流抚养,每周日进行轮换。调解书生效之日起首周随女方共同生活,次周随男方共同生活,之后以自然周为周期,以此类推,依次轮流抚养直至年满十八周岁止;双方还就轮流抚养期间抚养费负担和探望事宜达成一致。

“希望你们遵守抚养协议,关注孩子的心理适应情况,有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说道,并向他们送达了《父母共同轮流抚养子女职责告知书》,邀请社工在双方同意情况下进行探望监督等协助工作。 (案中人物系化名)

晨报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夏莲翠

法官说法

上海静安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夏莲翠表示,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双(多)胞胎、多个子女抚养权纠纷,如果双方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相当,如何判决抚养权归属,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采取“一人抚养一个”的折中做法,以兼顾公平、分散经济压力。但上述做法,主要是从离婚纠纷中父或母角度来确定抚养权。客观上,孩子不仅需要父母的关爱,也需要朝夕相处的兄弟姐妹的陪伴,尤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双胞胎孩子之间的情感连接更加紧密。

法院在确认双(多)胞胎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既要平衡父母的权益,也要尽量减少孩子们被迫分离带来的情感创伤。在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能力相当时,可以引导组织双方着重考量轮流抚养的方式,最大可能降低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案法院引导当事人采用轮流抚养的方法,双方都有机会直接照顾子女,满足了离异双方的情感需求,缓和了离婚夫妻的对立情绪,同时也有助于双胞胎共同健康成长,为解决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了创新思路和审判参考。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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