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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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购买10余万条个人信息

用于恶意维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方某、李某通过一款具有“阅后即焚”功能的境外匿名聊天软件非法获取、交易公民个人信息多达10余万条,并非法获利10余万元。2025年9月23日,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方某、李某提起公诉。

非法获取大量客户资料

经查,2024年2月以来,方某与李某成立所谓“法律咨询公司”,为了获取客源,方某通过境外匿名软件联系上家,多次购买多家证券投资顾问公司的客户资料。这些信息虽未包含姓名与身份证号,但通过“手机号+公司名称+服务套餐”等组合字段,已足以精准定位特定消费者,具备明显的非法使用价值。

为验证信息真实性,上家通常会提供2000条左右的样本数据供试打。一旦确认信息有效,方某便以每条0.15元至0.3元的价格批量采购。而李某则凭借其一线拨打电话的“经验”,识别出哪些投资顾问公司的客户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进而指使方某“精准”购入相应公司的客户名单,显著提高所谓“转化率”。至案发,警方在其被扣押手机中查获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已达10余万条。

瞄准投资顾问公司,非法获取数以万计的客户资料,这家“法律咨询公司”究竟意欲何为?

事实上,二人非法获取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从事“恶意维权”活动。通过怂恿客户编造理由、恶意投诉,试图实现“维权退费”,从而牟取不正当利益。该行为不仅导致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还严重干扰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破坏市场诚信环境。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5月,方某、李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二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8月,案件被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方某、李某通过境外匿名聊天软件等渠道非法获取并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9月23日,方某、李某二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违法获取、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易被不法分子用于“恶意维权”“代理退保”等黑灰产运作,危害交易安全、扰乱市场竞争、破坏网络空间秩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晨报记者 叶松丽 通讯员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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