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信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振伟律师看来,山姆回馈金是消费者在卓越会员期间,因其消费行为而获得的奖励或返利,属于消费者在履行了会员义务(支付会费、进行消费)后应得的权益,“山姆的规则将回馈金的使用与会员资格的延续强行绑定,意味着消费者若不续费,其在会员期内已获得的回馈金将无法使用。这实质上是将消费者已获得的权益‘清零’,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限制,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蒋振伟律师还表示,山姆作为经营者,负有全面、真实、明确地向消费者告知其服务内容的义务,“对于‘山姆回馈金使用细则’这种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规则,山姆不仅在线下宣传展板中未作提示,在线上APP中也将其置于需要多次跳转、不易被发现的角落。这种‘隐藏式’的告知方式,无法起到有效提示的作用,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无法充分了解该限制,从而无法做出符合其真实意愿的消费决策,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晨报记者 姚沁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