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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的屋檐下,本应是异乡人相互慰藉的港湾。而有心人却利用这份朝夕相处的信任,假借对方“梦游”之名设局,虚构第三人索要“感谢费”。这场发生在出租屋里的骗局,最终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真相大白。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潘某与陈先生同为来沪务工人员,因就职于同一家店铺而合租在一个房间内,日常相处和睦融洽。然而,这份熟稔与信任,却在潘某发现陈先生有梦游症后,悄然变质。2025年4月,潘某深夜被出租屋内的细微声响惊醒,借着窗外透进的月光,他看到陈先生闭着双眼在房间里摸索,无论如何呼唤都毫无回应。原来陈先生有梦游症,这让潘某心中萌生了一条歪念。
自此,一场针对室友的精心骗局悄然上演。每当深夜陈先生熟睡、对周遭毫无察觉时,潘某便趁机将其手机偷偷藏匿。待次日陈先生醒来发现手机失踪、焦急寻找之际,潘某又摇身一变,以“热心舍友”的姿态现身,编造出“你昨晚梦游时把手机带到了外面,被陌生人捡走了”的虚假情节。随后,他再虚构一个“捡到手机的第三人”身份,主动提出“帮忙协商找回”,以此向陈先生索要“归还费”。就这样,潘某利用陈先生的信任和急切心理,先后6次以类似方式骗取钱财共计12800元。
随着“丢手机”的频率越来越高,索要的“归还费”也时多时少,陈先生渐渐察觉出异常——每次“丢失”的手机,最终都能通过潘某“协商”找回,这未免太过巧合。带着这份疑虑,陈先生选择报警,这场持续许久的骗局终于败露。
晨报记者 叶松丽 通讯员 瞿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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