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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时隔多年的故友重逢,本应是温暖的叙旧时刻,却被钱某变成了谋取非法利益的骗局。凭借与前同事刘女士的交情,钱某虚构“有关系”帮其丈夫安排工作,以“打点费”“礼品费”等名义层层索要钱财,最终,骗局败露,钱某身陷囹圄。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早在2020年,钱某因投资生意失败,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的压力骤然袭来。困境之中,钱某本想着踏实工作、逐步还债,直到一次偶遇,反而让他动起了歪心思。
2024年5月,钱某遇到了前同事刘女士,闲聊间,对方抱怨自己与丈夫两人分隔两地,工作生活通勤路途遥远,十分不便,言语间满是无奈。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钱某捕捉到了“机会”,一个骗取钱财的念头在他心中快速滋生。
“你别愁,这事我能帮你搞定。”钱某故作胸有成竹地对刘女士说,谎称自己有关系、有门路,能够将她的丈夫安排到本地上班,彻底解决生活难题。彼时的刘女士正被此事困扰,听闻有捷径可走,当即喜出望外,对钱某的话深信不疑。
取得信任后,钱某便开始逐步实施诈骗。他以“打点关系”为由,陆续向刘女士索要“公关费用”。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钱某不仅频繁编造“调文下周就下来”“资料已经准备妥当”等谎言,安抚刘女士的情绪,还特意伪造聊天截图发给对方,蚕食着刘女士的信任与钱财。
纸终究包不住火,起初,钱某总能以各种理由拖延,眼见已经骗取足够的钱财,便开始刻意回避刘女士,直至彻底失联。而幡然醒悟过来的刘女士,只好赶紧向派出所报案。
钱某到案后交代,“我早已沦为失信人员,连债务都无力偿还,说有能力疏通关系、工作调动都是骗钱的借口。”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晨报记者 叶松丽 通讯员 汪百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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