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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心欢喜拆开快递,里面不是我买的衣服,竟然只有一包纸巾?”近日,消费者嘉佳(化名)分享了自己在电商平台购物时的糟心事。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衣物选购,却意外陷入了商家虚假发货的“套路”,而平台的处理方式更让她充满疑惑,商家明明虚假发货,为何只给少量代金券补偿?这种行为到底算违约还是欺诈?
网购裙子竟只收到纸巾
不久前,嘉佳在小红书一家服装店铺看中了一件裙子,在确认款式和尺码后,她没有犹豫太久就下单付了款,满心期待收到新衣服。几天后,快递员上门派送,等她拆开包裹,眼前的一幕让她哭笑不得——快递盒里没有任何衣物,只有一包纸巾,且包装简陋,与订单上的裙子毫无关联。
“我都惊呆了。”
一头雾水的嘉佳立即找客服询问,据她回忆,客服只是一味地说“不好意思”,在她反复追问下,才坦言衣服已经卖完下架,没有库存了,让她直接申请仅退款。
“没货为什么不提前说,我可以选择退款不买了,为什么要寄一包纸巾来糊弄我?”
气愤之下,嘉佳认为商家的行为有故意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她决定继续向平台发起维权,主张退一赔三。
然而,与小红书客服的沟通却让嘉佳身心俱疲,客服始终在回避核心问题——商家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一开始,客服提出给予嘉佳仅退款和41元“薯券”的补偿,嘉佳追问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客服却无法给出具体的计算标准,只是不断增加薯券补偿,从41元“薯券”增加到61元“薯券”,后来又提出换成30元现金补偿,最后赔偿定格在50元现金补偿。
“我跟客服沟通了两次,他们只说商家有不当行为,就是不承认欺骗消费者。”
嘉佳无奈地说,反复沟通耗费了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后实在累了,只能接受了50元现金的补偿,但心里的疑惑始终没有解开。
“重点不是补偿多少钱,而是这种虚假发货的行为涉嫌欺骗消费者”。
嘉佳表示,她在网上看到很多类似的投诉,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买衣服收纸巾”“买包包收小饰品”的情况,却都因为维权麻烦、平台处理不力,最后不了了之,她希望能借媒体曝光这种乱象,帮消费者避避雷,也好好曝光一下这些不诚信的商家。
商家坦言为规避平台扣分
为了核实嘉佳的遭遇,记者找到了嘉佳购买衣服的那家店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下单了另一件热销的裙子。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商家发货速度很快,几天后,记者顺利收到了包裹,里面确实是所购买的衣物,并无异常。
借此机会,记者主动联系了该店铺客服,询问此前有消费者反映“买衣服收到纸巾”的情况。客服一开始表示“这种情况很少见,可能是新来的员工弄错了”,并反复强调“我们店铺一直诚信经营,不会出现虚假发货的情况”。
但在记者的不断追问下,客服的语气逐渐松动,最终坦言了背后的隐情。
“如果顾客下单后,我们发现衣服已经卖完了,又没有及时下架,就只能寄一个廉价的东西,比如纸巾、小卡片之类的,这样就能规避平台的监管”。
这家店铺的客服解释,电商平台对商家的发货时效有严格规定,若超时未发货,会面临罚款、降权、降低店铺曝光量等处罚,严重影响店铺销量。
“如果直接告诉顾客没货,让顾客退款,不仅会影响店铺的服务评分,还可能被顾客投诉;寄一包纸巾,顾客收到后一般会申请退款,这样我们既不算‘超时未发货’,也能保住店铺的相关数据”。
这名店铺客服表示,他们认为这是“无奈之举”,寄纸巾也算是“给顾客一点补偿”,“反正顾客最后会退款,也不会有太大损失”。
记者进一步观察该店铺的运营数据发现,该店铺总销量显示为3696单,热销前三的衣物销量分别为700多单、400多单和200多单,其余商品销量大多在几十单左右,看似是一家销量不错的店铺。但仔细查看评价,记者发现销量最高的那件衣物,评价仅有13条;销量第二的衣物,评价也只有13条;其余商品的评价基本在10条以内,销量与评价数量差距悬殊。
更令人不解的是,该店铺的历史好评率显示为100%,嘉佳给出的差评并未体现。
“虚假发货”套路多维权难
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在多个平台搜索发现,“拍A发B”只是虚假发货的其中一种形式。目前电商平台上有三种虚假发货套路最为常见。
套路一:预售到期“赠品”先行
这是目前最常见、最隐蔽的方式。商家在预售期结束后,不按约定发送主商品,反而寄来廉价“赠品”,声称“赠品先发,主商品后续发出”,以此拖延时间,规避平台处罚。
网友“小桃”分享,自己买了一个包包,预售20天后收到的却是一个小布兜,客服说“赠品先发”,结果等了一个月也没等到包包,最后只能申请退款。
套路二:用“高科技”制造假物流
商家上传真实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显示“已揽收”“运输中”,甚至“到达目的地城市”,但消费者始终收不到货。消费者联系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往往是“包裹丢件了”或“商家已拦截包裹”。
“我买了一台家电,物流信息显示‘已揽收’,结果过了一周都没更新,我打电话问快递公司,对方说商家根本没把包裹交给他们,物流信息是虚假的。”
网友“阿泽”表示,他后来才知道,商家只是找快递公司要了一个单号,根本没有发货,目的就是规避平台的发货时效处罚。
套路三:“拍A发B”规避平台监测
消费者拍下A商品,收到的却是完全不相关的B商品,如纸巾、泡沫球等,商家在系统中填写B商品的快递单号,以此规避平台的“未发货”监测。有网友反映,自己买了一套护肤品,收到的却是一包八珍糕,联系商家后被直接拉黑。
那么,商家为何要冒着被投诉的风险,频繁进行虚假发货?
记者调查发现,一是规避平台处罚,维持店铺数据;二是拖延时间,迫使买家主动退款,商家无需承担“未发货”的赔偿责任;三是刷店铺销量和好评,吸引更多真实消费者下单。
“不管是哪种原因,虚假发货都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网友“橙子”直言,很多消费者因为维权成本高、流程繁琐,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这也让商家更加肆无忌惮。
究竟算违约还是欺诈?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天達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富贵律师。
富贵律师表示,消费者下单付款后,与商家之间建立了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未按约定交付商品,反而发送无关物品,本质上已构成违约。
富贵律师表示,违约和欺诈是两个不同概念。违约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果消费者主张违约,商家需退还货款,但要求额外赔偿难度较大,因为违约赔偿通常以实际损失为限;欺诈则是指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认定欺诈需满足三个条件:商家主观上有欺诈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消费者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意思表示。
针对嘉佳的遭遇,富贵律师认为,商家明知没有库存却依然接受下单,还故意发送纸巾敷衍,主观上有规避处罚的故意。但嘉佳收到的是纸巾,与衣服差异极大,不会让她误以为纸巾就是衣服。因此,商家的行为虽不当,但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欺诈,主张“退一赔三”存在一定难度。
“如果商家发送的物品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外观相似,足以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是所购商品,那么就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对于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富贵律师给出三点建议:首先,及时固定证据,包括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快递包裹照片、拆包视频等。其次,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对商家进行调查、处罚,并给出合理补偿,同时明确要求平台定性商家行为。若平台处理不力,可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的真实信息,为后续维权做准备。最后,可向12315等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问题。
关于平台的监管责任,富贵律师表示,电商平台对平台内商家有监管义务,应当建立健全商家管理制度,对虚假发货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若平台明知商家存在虚假发货行为,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晨报记者 陈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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